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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条件:社保连续2年改为累计2年

字号+ 作者:精兵强将网 来源:综合 2025-07-09 08:54:41 我要评论(0)

4月11日,澎湃新闻从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获悉,自4月11日起,苏州市限购政策有所调整,非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、昆山市、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,社保年限要求从原来的三年内连

原标题:苏州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:社保连续2年改为累计2年

4月11日,苏州社保澎湃新闻从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获悉,调整自4月11日起,非户苏州市限购政策有所调整,籍居计年非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、庭的条件昆山市、购房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,连续社保年限要求从原来的年改三年内连续缴纳2年社保调整至累计2年社保。

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人员称,为累“原先要求购房之日起三年内有连续两年社保,苏州社保现在调整为累计24个月。调整

按照苏州市政府于2019年7月24日发布的非户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》,非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、籍居计年昆山市、庭的条件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,购房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(城镇社会保险)缴纳证明。

此外,苏州还调整了限售政策,自4月11日起,苏州市限售放松,二手房限售由5年改3年;新房转让年限不变,自取得不动产证起3年内不得转让。

按照此前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》,苏州市6区,统一新房限售3年,二手房限售5年。

上述《工作意见》显示,自7月25日起,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(销)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(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),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;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。

同时,政策将限售范围扩大为苏州市区,即姑苏区、吴中区、相城区、吴江区、区、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、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,且不分区域统一新房限售3年,二手房限售5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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